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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人才发展的 实施办法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0-05-09 阅读量:405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精神,认真落实贵州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结合我省教育人才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培养高端教育人才

(一)加快区域内一流学科建设。启动区域内一流学科一期建设工程,制定《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择优遴选一批优势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并给予财政专项支持,引导高校科学配置学科建设资源。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以及有博士点或国际重大科研创新平台支撑的学科建设国内一流学科;重点支持有硕士点支撑的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区域内一流学科。建立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机制,对一流学科的经费投入,重点用于学科建设,用于引进或培育高端人才如院士等学术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等。

(二)加强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深入实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紧紧围绕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发展产业,以解决贵州经济建设中面临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建设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区域特色优势显著、国内有影响的省级重点学科。优化现有省级重点学科布局和结构,建立省级重点学科动态调整、滚动支持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契合度,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切实推动学科自我评价,增强学科建设单位质量主体意识,凝炼学科方向。加大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引进力度,对建设成效明显的重点学科持续投入建设经费和加大项目激励。对在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术影响力方面存在严重滑坡、学科梯队出现“断层”、学科主攻研究方向不明确的省级重点学科,实行限期整改、退出调整机制。

(三)努力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积极推动落实《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深化贵州教育综合改革战略合作协议》,力争在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专业学位授权点)得到突破。到2020年,力争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3家,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5家,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达到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达到150个。同时,努力争取更多博士、硕士招生指标,积极与省内外企业、科研院所和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开展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培养,努力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

(四)加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绩效考核工作,对批准立项建设的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给予配套建设经费支持。对开放运行满3年并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定期评估,且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给予奖励经费支持。加大对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绩效考核工作,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创新平台给予奖励经费支持。

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本科教育人才质量

(五)加快一流专业建设。启动一流专业建设工程,按照“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的要求,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重点建设在同领域内具有领先优势、社会声誉好、综合优势突出、专业特色鲜明、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本科优势专业,打造一批一流课程、一流师资、一流平台教学资源,培育一批教学成果和教学研究成果。

(六)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在建设一流专业的同时,紧紧围绕国家和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特殊行业的现实需求,大力支持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体现贵州地方特色的本科专业的建设。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专业设置,优化高校专业结构,逐步形成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群。

(七)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更新教学内容、凝练核心课程、提高课程质量,形成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构建自主学习、多元学习模式,鼓励小班教学和导师制,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大力提倡案例教学。完善学习方式,发挥在线课程作用,加强慕课、微课和混合式课程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增强学生运用网络资源学习的能力。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完善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向本科生开放制度,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八)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和推动高校建立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创新创业氛围,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推动高校实行学分制改革,突破专业限制,有效融合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挖掘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设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多层次课程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大学生竞赛,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培训活动。到2020年,全省建设省级创新创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1个,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1000项、省级项目5000项、校级项目10000项。

(九)加大实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力度,推动高校建立并落实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配套制度,保障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实施。加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 突出强调项目成果的应用效果,发挥其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十)实施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加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全面实施高职院校质量提升计划和中职学校内涵发展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评价指标体系,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监控评价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建立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面实施以专业骨干教师为重点的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计划,加强校长及管理人员培养培训工作。建立职业院校从企业行业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完善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十一)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做大五大新兴产业战略实施要求,结合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和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需求,加快我省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职业院校要与企业合作,以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新型建材、文化旅游等为重点,优化专业结构,到2020年,重点建设50个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和100个高等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培养一大批中、高等技能人才。稳步扩大办学规模,积极广泛面向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下岗工人等群体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满足人民群众学有所教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大规模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十二)深化人才教育和培养改革。改革办学培养模式,着力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实现“中高本”教育贯通,积极推进“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模式,推动“学校办到园区去、车间搬到校园来、专业围着产业办、学生就近找工作”;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在职业院校建设6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立企业与学校共同育人的机制。改革教学模式,全面加强专业建设、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教材建设,促进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整合融合,开展项目教学、场景教学、主题教学和岗位教学,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在职业院校建设60个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四、着力推进综合改革,提高基础教育人才质量

(十三)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完善全省校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网络体系,加强区域性(领域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以五个省级区域性教师发展中心和三个省级领域性教师发展中心(幼儿教师发展中心、师德教育中心、高中教师发展中心)为中枢,发挥中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地区域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十三五”期间,以市(州)为单位2万名中小学教师至少创建一个区域性教师发展中心;省级创建10个左右区域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创建100所乡村校本研修示范学校。

(十四)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和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引领标准体系建设,将新入职教师—校级骨干教师—乡镇级骨干教师-县(市)级骨干教师—市(州)级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乡村教育家的教师专业成长标准与中小学三级、二级、一级、副高级、正高级五级职称评审条件进行对应,将教师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成果、引领学生成长、参与培养培训等活动纳入教师专业成长评价体系。

(十五)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质评价制度。开展农村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和新任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和素养。发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国家、省级农村中小学教师免费培训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贵州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整乡推进计划”,定期组织农村中小学教师开展培训。实施“中小学校长和名师海外研修培训计划”,每年选派中小学校长和名师赴海(境)外开展研修培训。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确保2017年前全省中小学教师完成不少于50学时的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任务。

(十六)大力实施骨干教师和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以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继续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即五年内选拔培训100名省级教学名师,1000名省级骨干教师,10000名市(州)、县级骨干教师。实施好实施中小学教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全省选拔培养1500名乡村名师,50名乡村教育家,建立200个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1000人左右的名师名校长队伍。各级骨干教师、乡村名师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课程计划规定的所有学科。大力实施“贵州省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加大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和培训,每年名师名校长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十七)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开展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活动,将“四有”、“三者”好教师标准以及“四个引路人”的价值观念纳入“国培计划”实施和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等重要内容。加强中小学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把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和教师培训范围。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建设贯穿于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提高师德修养。对个别道德败坏、贪赃枉法的教师要依法惩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侵害学生的行为零容忍。加大乡村教师的表彰奖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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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才博览会

主办单位: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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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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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人才发展的 实施办法
时间:2020-05-09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精神,认真落实贵州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结合我省教育人才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培养高端教育人才

(一)加快区域内一流学科建设。启动区域内一流学科一期建设工程,制定《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择优遴选一批优势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并给予财政专项支持,引导高校科学配置学科建设资源。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以及有博士点或国际重大科研创新平台支撑的学科建设国内一流学科;重点支持有硕士点支撑的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区域内一流学科。建立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机制,对一流学科的经费投入,重点用于学科建设,用于引进或培育高端人才如院士等学术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等。

(二)加强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深入实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紧紧围绕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发展产业,以解决贵州经济建设中面临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建设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区域特色优势显著、国内有影响的省级重点学科。优化现有省级重点学科布局和结构,建立省级重点学科动态调整、滚动支持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契合度,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切实推动学科自我评价,增强学科建设单位质量主体意识,凝炼学科方向。加大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引进力度,对建设成效明显的重点学科持续投入建设经费和加大项目激励。对在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术影响力方面存在严重滑坡、学科梯队出现“断层”、学科主攻研究方向不明确的省级重点学科,实行限期整改、退出调整机制。

(三)努力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积极推动落实《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深化贵州教育综合改革战略合作协议》,力争在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专业学位授权点)得到突破。到2020年,力争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3家,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5家,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达到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达到150个。同时,努力争取更多博士、硕士招生指标,积极与省内外企业、科研院所和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开展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培养,努力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

(四)加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绩效考核工作,对批准立项建设的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给予配套建设经费支持。对开放运行满3年并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定期评估,且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给予奖励经费支持。加大对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绩效考核工作,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创新平台给予奖励经费支持。

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本科教育人才质量

(五)加快一流专业建设。启动一流专业建设工程,按照“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的要求,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重点建设在同领域内具有领先优势、社会声誉好、综合优势突出、专业特色鲜明、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本科优势专业,打造一批一流课程、一流师资、一流平台教学资源,培育一批教学成果和教学研究成果。

(六)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在建设一流专业的同时,紧紧围绕国家和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特殊行业的现实需求,大力支持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体现贵州地方特色的本科专业的建设。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专业设置,优化高校专业结构,逐步形成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群。

(七)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更新教学内容、凝练核心课程、提高课程质量,形成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构建自主学习、多元学习模式,鼓励小班教学和导师制,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大力提倡案例教学。完善学习方式,发挥在线课程作用,加强慕课、微课和混合式课程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增强学生运用网络资源学习的能力。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完善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向本科生开放制度,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八)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和推动高校建立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创新创业氛围,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推动高校实行学分制改革,突破专业限制,有效融合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挖掘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设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多层次课程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大学生竞赛,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培训活动。到2020年,全省建设省级创新创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1个,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1000项、省级项目5000项、校级项目10000项。

(九)加大实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力度,推动高校建立并落实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配套制度,保障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实施。加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 突出强调项目成果的应用效果,发挥其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十)实施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加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全面实施高职院校质量提升计划和中职学校内涵发展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评价指标体系,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监控评价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建立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面实施以专业骨干教师为重点的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计划,加强校长及管理人员培养培训工作。建立职业院校从企业行业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完善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十一)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做大五大新兴产业战略实施要求,结合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和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需求,加快我省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职业院校要与企业合作,以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新型建材、文化旅游等为重点,优化专业结构,到2020年,重点建设50个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和100个高等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培养一大批中、高等技能人才。稳步扩大办学规模,积极广泛面向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下岗工人等群体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满足人民群众学有所教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大规模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十二)深化人才教育和培养改革。改革办学培养模式,着力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实现“中高本”教育贯通,积极推进“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模式,推动“学校办到园区去、车间搬到校园来、专业围着产业办、学生就近找工作”;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在职业院校建设6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立企业与学校共同育人的机制。改革教学模式,全面加强专业建设、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教材建设,促进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整合融合,开展项目教学、场景教学、主题教学和岗位教学,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在职业院校建设60个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四、着力推进综合改革,提高基础教育人才质量

(十三)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完善全省校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网络体系,加强区域性(领域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以五个省级区域性教师发展中心和三个省级领域性教师发展中心(幼儿教师发展中心、师德教育中心、高中教师发展中心)为中枢,发挥中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地区域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十三五”期间,以市(州)为单位2万名中小学教师至少创建一个区域性教师发展中心;省级创建10个左右区域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创建100所乡村校本研修示范学校。

(十四)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和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引领标准体系建设,将新入职教师—校级骨干教师—乡镇级骨干教师-县(市)级骨干教师—市(州)级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乡村教育家的教师专业成长标准与中小学三级、二级、一级、副高级、正高级五级职称评审条件进行对应,将教师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成果、引领学生成长、参与培养培训等活动纳入教师专业成长评价体系。

(十五)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质评价制度。开展农村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和新任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和素养。发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国家、省级农村中小学教师免费培训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贵州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整乡推进计划”,定期组织农村中小学教师开展培训。实施“中小学校长和名师海外研修培训计划”,每年选派中小学校长和名师赴海(境)外开展研修培训。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确保2017年前全省中小学教师完成不少于50学时的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任务。

(十六)大力实施骨干教师和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以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继续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即五年内选拔培训100名省级教学名师,1000名省级骨干教师,10000名市(州)、县级骨干教师。实施好实施中小学教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全省选拔培养1500名乡村名师,50名乡村教育家,建立200个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1000人左右的名师名校长队伍。各级骨干教师、乡村名师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课程计划规定的所有学科。大力实施“贵州省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加大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和培训,每年名师名校长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十七)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开展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活动,将“四有”、“三者”好教师标准以及“四个引路人”的价值观念纳入“国培计划”实施和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等重要内容。加强中小学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把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和教师培训范围。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建设贯穿于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提高师德修养。对个别道德败坏、贪赃枉法的教师要依法惩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侵害学生的行为零容忍。加大乡村教师的表彰奖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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